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盗窃工地建材、捕杀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经审讯发现,该犯罪团伙共组织参与了3起盗窃案,1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更有意思的是,主要三名成员之间竟是父子、兄弟关系,而负责藏匿赃物的帮凶也不是外人,竟是这家大儿媳!
办案民警不禁感慨道:“这样犯罪形式的家庭,实在少见。”
(资料图片)
今年的2月15日,辖区职工群众徐先生急匆匆地找到了铁干里克派出所的民警。
“警察同志,我放在连队棉田旁边房子里的一台变压器、一台电焊机、两台高压计量器,还有放在房子里的好多工具,都不见了,应该是被人偷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将情况上报给了所领导,经组织警力现场勘查后判断,徐先生的个人财物应该是被盗窃,随后,派出所将该案件移交给了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办。
刑警大队接到任务后,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夜以继日地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摸排走访、线索核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露与其弟蒋某涛,并且还发现兄弟二人中的蒋某露,竟还有两次盗窃犯罪前科。
为进一步收集犯罪证据,侦查人员通过对各类信息梳理,确定被盗赃物放置在蒋某露父亲住宅院内后,立即组织警力,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蒋某露、蒋某涛。
2月13日,犯罪嫌疑人蒋某露、蒋某涛在某连队采取撬门、破窗等方式,进入房屋,盗窃变压器、电焊机、高压计量器及金属工具等物品,并暴力损坏监控设备。
面对警察的讯问,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捉贼捉赃!在赃物面前,虽然两名犯罪嫌疑人对此次实施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但对现场发现的其它大量工具的来源,叙述前后矛盾,而且犯罪嫌疑人有两次盗窃前科,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一定要查清其它工具的来源!”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分管局领导李其军在案情分析会上说到。
随后,大队侦查、技术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并将近年来未破的盗窃案进行梳理,对现场查获的物品逐一进行拍照,再拿着照片找到案件被害人,进行辨认。最终确定了1月15日、2月11日、2月16日三起盗窃案中被盗物品的来源。
“证据就是破案的信心。”
刑警大队组织具有丰富审讯经验的侦查员,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审。在铁证面前,蒋氏兄弟终于低下了头,供述了二人于1月中旬,在218国道附近盗窃台钻等物品;2月11日,在某团居民王某住宅内盗窃砂轮机等物品;2月16日,兄弟二人更是伙同其父亲蒋某雅,窜至辖区群众张先生的住宅内,盗窃拖拉机前轮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俩儿子不争气,参与违法犯罪,你一把年纪了,还跟着他们一起胡闹!说,偷了那么多东西,你们都藏在了什么地方?”
在面对民警审讯时,犯罪嫌疑人之一,也就是蒋氏兄弟的父亲蒋某雅,不得不将事实,全盘说出。
“我……我们把偷来的东西藏在了我的房子里,我大媳妇儿觉得不放心,就找人帮忙转移了……”
什么?一家父子三人“齐上阵”,儿媳妇还是最大帮凶!
原来,周某某在看管被盗物品时,心里始终放心不下,思前想后,为防止有一天“东窗事发”,她通过电话,找来了一帮人将赃物及时进行了转移,本以为安然无恙,没想到最终还是被第二师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破获盗窃案,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在对犯罪嫌疑人蒋某雅居所进行搜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了疑似塔里木兔5只,经犯罪嫌疑人蒋某雅供述,5只野兔死体是在野外,使用猎捕夹,捕获所得。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蒋某雅猎杀的野兔为塔里木兔,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案已另案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露、蒋某涛、蒋某雅、周某某已依法移送至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二师34团被盗群众徐先生的妻子在送来锦旗时说:“特别感谢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杜警官,为了我们这个事,他有时候都顾不上吃饭。虽然说东西不是多贵重的东西,但是里面有老人这一辈子的情怀,攒了这么多年的工具,有很多回忆在里面,现在能找回来,老人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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